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正文

材料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9-12点击数:

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相关工作安排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4〕135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陕财办教〔2024〕144号)、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相关工作安排及《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校字〔2025〕28号)的相关规定。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标准:10000元/年·生。

(二)名额分配:2024-2025学年,陕西省教育厅共分配给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5名,材料工程学院名额为2名(差额)。

四、申请条件

具体遵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校字〔2025〕28号)文件执行,依据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评审,要求为5A,即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创新精神与创业素质、身心与文化素质、劳动素质及社会实践表现五项测评成绩等级均为A(测评成绩≧85分)。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年级推荐

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三)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由党委(党总支)书记赵雪曼、院长赵小惠为组长,党委(党总支)副书记闫斐、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刘毅为副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常传旭、学院办公室主任景凡、学院团委书记马越、资助辅导员杨早宁、教务员张贺檬等为成员的院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初步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处)复审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报送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提交部务会审议,确定学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

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家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确定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差额),报省教育厅审核。

六、报送要求

请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安排,于9月15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335165257@qq.com,联系人:杨早宁,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323室,后续根据报名情况建立工作群,后续群内另行通知。

(提示:请报名同学仔细阅读通知,并严格按照表中提示信息,认真填写学院也会根据材料填写的规范性做审核和筛选,务必重视!避免申报时出现奖项名称、获奖时间、格式等低级错误)

提交材料包括:

1.《西安工程大学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纸质版),需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及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签字。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3.参评学生申请书(纸质版,签名手写)。

4.学生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不要装订。

5.其它。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含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除报送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交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详细的证明材料。

材料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2日

学校首页 | 图书馆入口 | 教务处入口 | 协同办公

Copyright © 西安工程大学材料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编:7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