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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3-04-04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如下:

、复试形式(应主要包括复试平台和备用复试平台,复试平台和备用复试平台操作指南、复试设备要求、复试承诺书、复试规则等等)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中原笔试环节(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改为口试,以考生随机抽题现场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1. 复试平台

本次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考生必须提前下载并完成注册,特别需要注意是需要注册两个腾讯会议账号,一个供笔记本电脑登陆使用,另外一个供智能手机登陆使用。具体会议号、密码等信息待会议启用时通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环境。

2. 备用复试平台

本次复试备用平台采用钉钉平台。具体会议号、密码等信息待会议启用时通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环境。

、复试工作程序和安排(包括复试流程和相应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复试前准备工作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4月7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打包以RAR或ZIP格式(压缩包命名格式:学硕/专硕-拟调剂专业-姓名-应届生/往届生)发送至复试群指定邮箱,材料如下:

(1)应届生: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②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③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2)往届生: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②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其他特殊考生除满足1或2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②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③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

④“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

⑤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的公函(非全日制考生提供);

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第二阶段:正式复试组织

  1. 复试要求:

    (1)设备: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包括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等设置,复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

环境和材料: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复试桌面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每一位考生全程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随时备查。考生通过人脸识别、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入候考区,并配合侯考官进一步对面试系统进行调试。如果考生未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候考区后应第一时间联系侯考官进行身份验证,未通过人脸识别或未经侯考官核验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正式复试前,考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提前布置好复试设备和环境,按照复试要求签署《西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进行人脸识别,诚信参加复试。

(2)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平台(版本为1.5.0及以上),考生需提前注册两个腾讯会议账号,分别用于正面机位(笔记本电脑)和第二机位(手机)登录。备用软件为钉钉,考生需提前注册账号。

(3)材料类相关专业优先遴选进入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录取,遴选不低于调剂名额的120%进入复试。

 

2、复试内容:复试由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内容与学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特别是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违规处理: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复试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录取工作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机械(材料方向))分别排队,根据确定的指标录取,优先录取材料类专业背景考生。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监督与管理

1.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校纪委监察处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下,学院党委负责安排专人全面监督本学院复试工作,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2.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校纪委监察处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下,学院党委负责安排专人全面监督本学院复试工作,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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