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张高序等20名同学(具体信息见下表)申请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5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两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临潼校区:行政楼137室;金花校区:学院楼3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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